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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史志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7-10-11 10:57:51    文档来源: 字体: (双击滚屏)


一、宗旨

为了进一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责和权限,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档案事业的法制化建设特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制度。

二、县史志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  勇

副组长:罗朝晖

 :孔晓辉  肖  忍   周进银

、档案行政执法范围及权限

1、对长沙县直机关、团体各镇街、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对违反《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2、执法权限为档案行政执法。

四、执法程序

1)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图

 

检查方法

1、通知受检单位准备接受检查;
2、检查人员两人以上,必须至少有两人持有档案执法证到现场,并说明检查的理由、目的和要求;
3、实地检查并听取受检单位的工作汇报。

                   

 

检查记录:

做好检查记录,由检查人签字;发现问题的,还应由当事人签字。

                   

 

问题处理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2、对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做出处理决定;
3、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违法违规行为纠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至符合规定。

                    

 

存档:

将材料按照相关规定整理归档。

 

 

 

2)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处罚程序流程图

 

立案:
受理举报或从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填写立案审批表并报局领导批准。

                    

              

调查:
1、由两人以上进行调查取证;
2、出示执法证件;
3、对案件作现场笔录;
4、对当事人作调查询问笔录。

         

审查: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拟作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告知:
向违法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作出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处理:
1、审查有关材料,作出处罚决定;
2、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档案行政处罚时,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送达。

                                               

执行:
违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存档:
结案后,将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3)档案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

申请: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接到听证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执法机关提出。

 

通知:
1、在举行听证的日前通知;
2、通知事项:听证时间、地点、申请人的权利等;
3、通知对象: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举行听证:
1、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2、核实听证参加人身份;
3、主持人宣布听证纪律、听证事项,告知权利、义务;
4、调查人员提供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5、当事人进行申辩、质证;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制作听证笔录,当事人认为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处理:
1、依法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
2、有关听证文书存入处罚案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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