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长沙县史志档案局业务科(办公电话:0731—84872367)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相应的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审查;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查并说明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1、岗位责任人:长沙县史志档案局业务科(办公电话:0731—84872367)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审查人员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其相关业务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拟定审查结论:对符合要求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予以同意;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
3、时限:6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长沙县史志档案局局长(办公电话:0731—84872367)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局领导根据审查结论签批是否同意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决定书的形式为: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查批复。
3、时限:2个工作日
四、办结与告知
1、岗位责任人:长沙县史志档案局业务科(办公电话:0731—84872367)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将审查结果告知申请单位,并将审查相关资料整理存档
3、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