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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乡镇(街道)志》编纂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7-10-11 10:22:45    文档来源: 字体: (双击滚屏)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南乡镇(街道)简志·长沙卷>编纂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2号)文件精神,在市志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各镇(街道)承编人员的支持配合下,《长沙县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数易其稿,初稿现已基本完成,总计20多万字。

    一、加强领导,全面保障

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简志编纂工作,从组织领导、工作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全面保障,并将其纳入各镇(街道)2016年度史志档案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编委会主任,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等为成员的编纂委员会,组织领导编纂工作。编委会下设编辑部,由史志档案局局长、副局长任主编、副主编,负责协调、沟通,并对志稿质量总体把关。史志科具体负责乡镇(街道)志的编辑、修改、评审、印刷、出版等事宜。

二是保障经费。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全力支持乡镇(街道)简志编纂工作,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同意由县财政在2017年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15万元,保障编修工作的正常开展。后段将根据省市要求和编纂进度,实时足额安排评审、印刷、书号费等相关费用。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编写乡镇(街道)简志的专业性很强,要求编撰人员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熟知境内历史和情况。这样,才能把握重点、写出特点、彰显亮点,写出质量上乘的初稿,从而为打造精品志书奠定基础。为此,我局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1.印发通知。2016年3月,由县人民政府办印发《关于编纂长沙县乡镇(街道)志的通知》(长县政办函〔2016〕16号),对篇目安排、体例及编写要求、工作安排、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等做出明确要求,并附承编任务安排表、志稿模板等,有力保证编纂质量和进度。

    2.跟进指导。针对全县部分主笔或工作人员不太熟悉志书撰写规范的实际,在系统整理志书编纂规范的基础上,我局编印《长沙县乡镇(街道)志资料收集及撰写要求》及时印发各镇(街道)编纂人员手中。此外,我局整理出各承编单位分管领导、主笔、撰稿人信息表,通过长沙县年鉴QQ群等实时指导,答疑解惑,避免少走弯路。后又将我们认为质量比较好的古丈县《古阳镇》《双溪乡》两个简志初稿发送各位主笔和撰稿人,供其修改参考。
    3.多方配合。为做好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各镇(街道)均积极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推进编纂工作。不仅明确主管、分管领导,而且所配备的主笔和撰稿成员多为文秘人员,文字功底较好。撰稿过程中,有的乡镇(街道)所上报初稿存在体例不一、资料缺失以及文风不一等问题,但编纂人员克服工作繁忙等困难,不厌其烦地修改、补充,甚至重写,直至经我局审查合格为止。在保障年鉴编纂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另聘县委党史联络组老同志加盟志稿编纂,审核把关;同时抽调5名新聘人员负责校对、修改等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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